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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花260万买房车难上牌 退车遭拒成摆设

2017-08-23    央广网   作者:房车快递

    央广网北京8月18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房车价格不菲,但不少人对于拥有一辆房车的渴望程度却丝毫没有减少,有业内人士预测,随着各地房车营地的建立,房车注定会受到越来越多人群的关注。您是否考虑过将来会购置一辆房车?购买房车应该注意些什么?来关注一个案例。

  河北定州消费者杨先生今年4月份在上海国际车展的星客特汽车展台购买一辆新款纯美国商务房车——星客特E350房车,还是“爱马仕”限量版。杨先生介绍,他买车前销售人员反复强调这辆车是新款整车原装进口房车,仅此一辆,目前已经被别人订购了,并告诉他可以转卖他人,但必须要在车展现场付清全款。

  杨先生说,他早就计划想要买一辆商务房车,他认为在上海国际车展上买车既放心又实惠,所以早就准备好了买车钱准备在车展上买车,当时一听仅此一辆,销售人员还承诺国内可上蓝牌,现场人又很多,他在没仔细查看样车的情况下,就付清了263万车款。双方当时签订了合同,约定上牌由卖方负责,如因卖方原因没有在两个月内完成上牌,买方有权退车。

  拿着合同刚离开车展没多久,杨先生收到一条信息,有朋友提醒他,星客特汽车销售的可能是改装车不是整车原装进口车。经向车商询问证实,这辆房车确属改装进口车。意识到这种车在保定无法上牌,杨先生马上返回车展,向车商——星客特(上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提出想要退车。 “答复说退车不行,说给个优惠政策,购置附加税公司帮我交,帮我上好牌照,当时我感觉还是不舒服,受骗了。”杨先生说。

  对方拒绝退款,到了双方约定好的提车时间,4月29日也就是车展结束当天,杨先生很不情愿的去指定地点提车,提车的时候他仔细查看车辆发现,车辆上的中文标签显示车辆型号是福特E350,不是合同上写的星客特E350爱马仕限量版;中文标签上显示2016年8月份,但是车辆发动机舱盖上还印有2014字样,除此之外,车辆还存在车内吧台轴木开裂、座椅按钮不灵敏等问题。提车同时,销售人员没有提供发票也没有交付车辆的相关手续。

  杨先生说,“车开回家后就一直放在家里,我多次催李臻上牌修车,他说尽量安排。”

  杨先生向记者提供了车辆标签照片、购车合同、电话录音等证据资料,其反应的问题,有合同、录音为证。

  杨先生介绍,4月29日,他当时曾和星客特汽车销售经理李臻再次确认,车辆能否顺利上牌的问题,有段录音就是当时录下的。据录音显示,杨先生表示很担心上牌照的问题,李臻告诉他不用担心,肯定会上好蓝牌,万一上不了,他会跟公司反映,不管是换车还是退车都可以。

  两个月后发现还是无法正常上牌后,车商给出的解决方案是:把前后保险杠拆下来,换上小于6米的保险杠,上完蓝牌后再把原保险杠换回去。对此,杨先生不同意,继续要求退车。星客特方面则拒绝退车退款。

  后来,星客特(上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公司负责人高峰联系杨先生说,可以给他赠送十年免费维修,还有办一张小国家的绿卡,并且安排修车上牌,但是一个月后一为维修师傅上门查看车辆后告诉杨先生,车辆修不了,必须返厂。杨先生在这之后,又赶紧联系星客特汽车销售经理李臻。

  李臻回复称:“他(维修师傅)主要负责售后这一块,因为有好几个问题,所以他过来才能处理好,公司是说这些问题可能要返厂,会比较好。”

  杨先生的车现在成了摆设,而且到现在他都还没有拿到发票、车辆的合格证书等手续。近期星客特汽车方面为杨先生办理了一个临时牌照,但是杨先生发现,姓名,地址都不是自己的,只有车辆识别号和自己购买的车辆是一致的。杨先生说他现在根本就不敢使用这个临牌,还是希望车商能尽快退车退款。

  这款车为什么迟迟上不了牌照?购车合同中写的是星客特E350“爱马仕”限量版房车,没写是改装车,车辆到底是原装进口车还是改装车?核对过所有证据资料后,记者昨天向星客特(上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销售经理李臻进一步核实情况,对方以不方便接听电话为由挂断电话之后不再接听电话。记者又辗转联系到星客特(上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负责人高先生,他开始时,说车辆是原装进口车,但后来进一步解释的时候又说所有的房车和保姆车都是叫做两次生产,合同的反面都写的很清楚,而且很多人都知道星客特车一定是改装车。当记者提到,合同上的车辆型号处没有注明改装车等字样,高先生答复,不用看正面,背面有,公司盖章都盖在背面。但记者注意到星客特汽车和杨先生签订的购车合同背面一片空白,公司印章也是盖在合同正面的右下角。高先生还说,消费者是觉得车辆买贵了,所以坚持要退车。对于无法上牌的问题,高先生答复不是因为卖方原因导致的无法上牌,所以不能退车。

  高先生说:“所有的星客特车一定是改装车,合同后面有条款,写得清清楚楚。他现在应该是在定州,他的所在地应该是在保定上,但是做汽车行业人都知道,所有美归车或者非中规的车辆,平行贸易的车都在保定不能上牌,客户自己也知道保定这个政策。他可能就去石家庄上,我们的人也去过,我也到定州去了,要去河北省的任何一个地方上牌,要先将这个地方的暂住证办好,他有办吗?”

  对于车辆存在的一些质量问题,高先生回复记者先鉴定再说是否是有质量的问题,并且提出是可以换车的。

  高先生说:“讲质量问题,你去做个鉴定,拿质量报告出来。我已经跟他说了,不行把这一台拿过来我给换一台。上不了牌是我们的原因吗?他有办过暂住证给我们吗?他有先去把车辆购置税取消掉吗?”

  关于这个案例涉及的相关问题,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以及北京朝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裘叶做出了分析点评。

  经济之声:目前这起消费纠纷中,消费者和商家各存在哪些问题?

  李斌:“作为商家来说,既然合同明确约定他有上牌的义务,首先要看不能上牌的原因是否可以归责于出卖方。如果他的车辆型号都符合当地公安机关登记上牌照的要求,同时这辆进口车必须得有进口车辆的进口凭证,如果所有手续都齐全,这个时候卖方的义务是尽到的,不能上牌是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的,那他就没有违反合同约定。

  但如果查明的事实情况是由于出卖方的原因,比如车辆手续是否齐全、车辆本身型号是否符合规定等,如果是因为其中一项原因造成的,很显然根据合同的约定,买方就有权要求退车、解除合同,返还我的所有车辆价款。

  作为消费者这一方,我觉得你既然买这么贵的车,那在订立合同、付款之前,要让对方出示车辆所有的合法入关的手续,同时要核实一下车辆本身是否和手续上标明的情况相符。如果说确实相符,那我去买这个车应当说是没有风险的。

  我觉得作为消费者,他在买这样的车之前,也应当向当地的交管部门了解一下,这个车能否在当地合法上牌,能否上路行驶,能不能实现我买房车的合同目的。

  所以,我觉得双方恐怕都有一些相关的缺失。当然对于卖方来说,既然承诺了你有负责上牌的义务,你是否完全履行了你应当承担的义务是一个关键的问题。”

  经济之声:购车合同中写的是星客特E350“爱马仕”限量版房车,没写是改装车,这车辆到底是原装进口车还是改装车,如果销售不提醒,消费者无法知情,如果是改装的,是不是应该在合同上写明?

  裘叶:“首先,双方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作为出卖方,他的提示义务或者说他在合同当中写的其实并不清楚,虽然他现在说所有在国内销售的所谓房车或者保姆车,都是二次生产的,也就是说必须要经过改装,没有改装在国内可能就没有办法上牌或者行驶,但是这个东西并不是所有人都知道的理论,他以这个理由来抗辩,说消费者你应当知道,我个人觉得这种主张是不能成立的。

  而且他也明确说,如果是公司销售的车辆,他们会在签订合同的背面有一些格式合同的条款来提醒消费者说你应该注意什么样的东西,包括提到说这辆车就是改装车等等。但是据采访中了解到的情况,消费者签订的合同中并没有任何内容。我现在能确定的是,销售人员当时跟消费者明确表述说这辆车是原装进口的,从目前来看出卖方并没有明确的书面告知消费者这辆车是个改装车,我觉得在这个层面上他是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当时写的是所谓的‘爱马仕限量版房车’,什么叫做‘限量版房车’?这个所谓的‘限量版房车’跟普通版房车有多大区别?在合同当中都没有明确的约定。

  所以我认为在合同签订这一块,出卖方的一些提示义务其实并没有尽到,所以会导致消费者认为你的宣传和我实际拿到手的完全不符。”

  经济之声:在付完款后,消费者发现有问题,马上提出退车要求。这样的要求是否可以得到法律的支持?

  李斌:“这个问题在于双方主张的法律依据和相关的证据事实能够认定的事实是什么。比如说我虽然刚刚交了钱,签了合同,我就发现这个车辆和我要买的车是有差异的,我要买原装进口的,他给我是改装的,而改装的信息没有在合同上明确告知我,所以他侵害了我的知情权。在这个事实明确的前提下,消费者在那么短的时间之内要求退车我认为是可以的。

  问题在于如何能够实现他的诉求呢?我们就要看当时为何要求退车,他的理由无非是欺诈。从法律上来说,也就意味着你在宣传的时候,你在跟我定约的过程当中,对于车辆本身的介绍和车辆的实际情况是不相符的,隐瞒了对于交易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对于这样的重大信息,作为卖方应当如实向买方披露,你要保障对方的知情权,让对方在明确知道的情况下做出一个真实意思表示,我要不要买这辆改装车。

  在个案件当中如果能够证明卖方在销售时承诺车辆是原装进口的,实际销售的车辆和原合同是明显不相符的,这实际上就是一种隐瞒事实真相的欺诈行为。所以即便那个时候没有到‘两个月之内不能上牌卖方应当退车’的约定情况出现的时候,消费者也是有权要求撤销的。

  我觉得消费者提出这样的要求是合理的,因为他能够有证据证明他在买车的时候受到了对方的欺诈,起码是涉嫌欺诈。至于说能不能认定为欺诈,能不能支持他的请求,我们要看这个案件进入司法程序之后,法院最终通过庭审举证、质证、认证,最终是如何进行判决的。”

  经济之声:如果确认他是欺诈销售,可以要求三倍的赔偿吗?

  李斌:“对,是可以主张这样的权利的,起码目前是涉嫌构成欺诈了,是否构成欺诈要由最后的司法途径最终认定。”

  经济之声:杨先生的车现在成了摆设,而且到现在他都还没有拿到发票、车辆的合格证书等手续。近期星客特汽车方面为杨先生办理了一个临时牌照,但是杨先生发现,姓名,地址都不是自己的,只有车辆识别号和自己购买的车辆是一致的。汽车销售商的做法是否存在问题?

  裘叶:“我觉得汽车销售商肯定是存在问题的,首先咱们不论这辆车是房车还是普通的轿车,对于购买汽车后在交付的时候是有明确约定的,应该要把汽车与相关的所有证书材料都随车一起交付,这样才能说销售方履行了他交付的义务。到目前为止,杨先生都没有拿到这些,就说明销售方的交付义务到现在都没有完成。虽然给消费者办理了一个临时牌照,但是临时牌照也存在一些问题,开到路上也会让消费者有很大的担心,这辆车跟消费者之间的关联性可能没有办法证实,所以经销商这边肯定存在一些问题。

  但是我们也看到了经销商方面的抗辩理由,说是由于杨先生考虑要退车,所以他不提供任何与他相关的信息,比如说身份证或者别的协助销售商来进行办理临时牌照、汽车上牌的手续,所以这一块可能还需要分开来说。因为考虑到现在消费者的主张就想要退车,所以在目前的情况下,可能销售商也确实没有办法给他办理一个跟他本人完全符合的临时牌照或者其他牌照。”

  经济之声:杨先生现在唯一的想法就是尽快退车退款,接下来他应该怎么做?

  李斌:“双方协商既然没有达成一致,消费者还可以到消协投诉,让消协调解,这是一条路径。第二种也可以向工商局投诉,看工商局能不能协调双方就退车问题达成一致。如果经过前面的调解、投诉都解决不了,而销售商又执意不退车,作为消费者只有通过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了。那样的话,可以考虑以欺诈的理由让他退一赔三,当然前提是要有相关证据证明欺诈是成立的。”